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 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9-18 18:19:51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637
各学院:
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增设重点课题,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以下简称“重点课题”)的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服务自治区“五大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服务教育强区建设。
二、选题指南
本年度重点课题须从《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中选择题目,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每个课题设一位课题主持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研究1项课题。在研的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包括2024年度一般课题),本次不得申报。
四、课题管理
本年度重点课题相关管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每项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课题申报人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课题管理细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申报课题须按照《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和《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活页》(附件3)的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须在1年内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各一份,1-2份子报告,并根据研究内容附科研课题的解决方案、调研案例、专家意见等。
(四)立项通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文件,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照《课题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课题的申报、遴选、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二)本次重点课题需报送《立项申请·评审书》(申请人工作单位公章处盖学院公章)《立项申请·评审活页》纸质单面打印材料一式一份。《评审书》《评审活页》word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wczyjsk@imau.edu.cn。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课题申报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各学院负责对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师德规范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等方面做出鉴定意见,意见内容填写在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处,审核合格后由申报人签署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下午17点,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常亮,联系电话:0471-4301327。
附件:1.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2.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2024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活页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