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9-12 17:09:44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054
各学院:
为稳步推进我区高考综合改革,推动教育考试领域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教育厅拟设立2024年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设《2024年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本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自筹。本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其研究期限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一)项目的申报、立项及结题验收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管理办法。项目经费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2024年重点科研课题经费。
(二)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且能够进行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组内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每位成员申请不超过2项2024年专项课题。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依据《课题指南》自拟题目,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研究内容应与教育考试政策相关,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及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鼓励立足我区教育考试发展实际需要开展具有前瞻性的教育考试基本理论、难点问题和实践研究。
(四)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1.在研的国家、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
2.2025年度高校科研各类项目申请者;
3.所主持的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或被撤销者。
二、申报流程
(一)各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二)本次专项需报送《项目申报书》(管理单位承诺和推荐意见处盖学院公章)《评审活页》纸质单面打印材料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评审活页》word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wczyjsk@imau.edu.cn。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各学院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学院党委要对申请者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师德师风、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等方面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填写在责任单位推荐意见处,并提出推荐意见。同时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审核合格后由申报人签署承诺书。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常亮,联系电话:0471-4301327。
附件:1.2024年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4年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书
3.2024年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活页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