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研室设置调整及新一轮教研室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7-23 12:23:18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097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内农大校发〔2024〕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教研室设置调整及新一轮教研室主任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教研室分为A、B两类,A类按专业(类)进行设置,实行备案制;B类按课程(群)进行设置,实行审批制。有本科专业和学生的教学单位要按照A类组织进行设置,如果承担公共课、基础课教学任务,要增设B类组织;只承担公共课、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按照B类组织进行设置。鼓励跨课程群、跨学院、跨校、跨行业构建虚拟教研室。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课程教学要求,对现有的教研室组织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每个本科专业、每位任课教师、每门课程的教研室组织归属。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合理设置与调整现有教研室。目前处于停招的专业,暂不单独设置教研室。
3.教研室设置需广泛征求意见,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将《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设置申请表》(附件1)报教务处。
1.教研室设主任1人,聘期为4年,可以连任;规模较大或因工作需要可增设副主任1名。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第七条执行。
2.各教学单位根据教研室设置及各专业建设情况,发布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经个人申请、民主测评、学院初评后,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确定各教研室主任人选,将《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申请表》(附件2)报教务处。
1.8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设置申请表》《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申请表》《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设置和教研室主任信息汇总表》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科(逸夫楼201室)。
2.上述材料提供电子稿、签字盖章纸质稿各一份,电子稿发送邮箱jwczyjsk@imau.edu.cn。
联系人:常亮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设置申请表
2.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申请表
3.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设置和教研室主任信息汇总表
4.内蒙古农业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