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7-21 16:22:50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575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一、专业设置范围
1.专业新增:包括本科专业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2.专业调整:包括调整专业名称、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专业预申报:计划2025年申请增设的本科专业;
4.专业撤销:连续5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生的专业。
二、专业申报条件
1.2023年已预申报的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社会治理法学和2023年正式申报未获批的生态修复学3个专业可直接正式申报。
2.计划于2025年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三、专业申报要求
1.新增和调整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于8月10日前将专业申请论证报告和申请表(一式6份)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2.专业预申报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附件2),学院盖章后于于8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3.2023年未预申报但确有增设专业需求,增设专业学院需于7月23日之前提交说明材料,说明材料中应包括2023年未预申报专业原因和2024年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学校和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方可正式申报。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通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5.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 置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