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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科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专业建设科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二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3-31 16:43:06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21

各学院:

为加快人工智能在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中的应用,补齐学生知识技能短板,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培养跨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校发〔2024〕16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介绍

(一)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专业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微专业主要分为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叉复合型三类,突显“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特点。课程一般安排3个学期,最长不超过4个学期。每个微专业开设6~8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12~15学分,每学分16学时。

(二)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按照“边建设、边运行”原则施行,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微专业在建设期内,应接受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后,应申请评估验收。在微专业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建设评价指标对微专业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微专业可继续招生;评估不合格的终止招生,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待学生完成全部学习后予以撤销。经学校评审后正式开设。

二、微专业申报立项

(一)申报条件

1.设微专业的建设单位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鼓励相关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参与微专业的建设,要组建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微专业教学团队。

2.开设微专业的单位须具有必需的师资队伍、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有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相关制度,有专人负责微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

3.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为主讲教师主讲1门微专业课程,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二)申报程序

1.每个学院最多牵头申报一个微专业建设项目,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对申报立项的微专业申请书进行审核、签署意见,于4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织专家对申报立项的微专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专业,予以立项建设和经费支持。

联系人:毛宇,联系电话:4301327

专业建设科邮箱:jwczyjsk@imau.edu.cn


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


  • 附件【附件1.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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