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3-17 16:28:16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017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调动高校师生主动参与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积极性,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将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课题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立德树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评估、“双一流”、新一轮“双高”建设计划、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就业创业等核心内容组织申报。
二、具体内容
1、各学院组织研究课题的征集、遴选工作,择优推荐,仅限申报1项研究课题,最终由学校从所申报课题中推选出6项研究课题上报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
2、申报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
3、对各高等院校推荐的课题,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立一批重点和一般立项课题。
三、课题申报材料要求
1、每项课题需填写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
2、每项课题需填写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201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wczyjsk@imau.edu.cn,文件分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课题申请人姓名”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名称”。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12时,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申报。
四、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申报表填表须知,申请表中各项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突出重点和关键,内容真实、可靠。
其中课题名称要求申报人根据通知总体要求,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兴趣自拟题目,题目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组织、指导的人员,并对课题启动后的研究与管理负全面责任,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每个课题限报一名申请者,课题组内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工作;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学校名称;申报者承诺部分要求申请人手写签名。
2、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不接受教师单独自行申报。
联系人:毛宇 电话:0471-4301327
附件:1.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2.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