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补充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8-07 19:01:58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65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度专业设置增加了两项工作内容:
一、核对本校专业设置情况
重点核对本校专业设置情况,更新各专业负责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等,并上报本校已停招专业和2023年拟停招专业。未按时完成本年度专业设置情况核对的学校,将影响下一年度专业申报。
二、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
自2024年度起,通过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
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以上工作内容,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1.按照附件(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核对表)的内容核对专业基本情况,填报专业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及专业停招情况。
2.各学院2024年如有新增备案专业需求,尽快组织人员撰写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3.各学院于9月15日之前提交各专业(包括已停招专业)最新PDF版人才培养方案和签字盖章的专业设置情况核对表。2024年如有新增备案专业需求,申请材料也一并提交。
联系人:常亮 电话:0471-4301322
联系邮箱:nndchangliang@163.com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核对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