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7-21 15:38:05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651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3〕5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 2020 年获批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建设成效评价范围为我校2020年获批的8个国家级和6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重点聚焦专业获批以来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包括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及进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思路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以专业《信息采集表》为基础,以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围绕《信息采集表》中确定的建设和改革主要思路,按照建设成效评价内容开展自我评价,并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模版见附件2)。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dchangliang@163.com.
(二)学校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建设成效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四、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建设成效评价是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设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充分挖据。建设学院要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认真梳理和总结问题与不足,详细规划部署建设和改进措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高,为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认定评估打好基础。
附件:1.第二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模版)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