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7-13 11:20:43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707
各学院:
实习教学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劳动品质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和《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内农大教字〔2021〕27号)要求,确保2023年暑期实习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分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实习基地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为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实习工作,要提前做好实习方案,联系实习基地,积极动员,严格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严落实,确保实习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
二、加强实习教学组织
1.带队指导教师要提前向学生公布实习教学计划,让学生了解实习任务、内容要求、考核评价、实习地点和时间安排等。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加强与基地负责人和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共同把关实习教学各环节,确保内容充实、时间饱满。学院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实习督导工作,及时掌握实习动态,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实习任务。
2.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利用现有的野外实习基地,多渠道大力拓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劳动活动场所,将教学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等与劳动教育有机结合,开展专业劳动体验和劳动锻炼。
三、做好实习安全教育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
(一)强化安全教育
1.各学院要举行实习实践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党团支部开展实习实践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多种活动。
2.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并做好资料留存。在实习基地(单位),组织学生学习基地(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3.召开实习动员会、年级大会,宣讲、培训处理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于8月31日前将宣讲、培训等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807383833@qq.com
(二)细化安全管理
4.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实习安全工作分工;要建立实习安全信息报送机制,每周收集实习进展、安全状况等。实习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实习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情况。
5.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原则上在实习基地(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因事离开实习基地(单位)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销假。学生出现擅自离开实习基地(单位)或请假未按期返回等情形,学院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6.学生要遵守实习单位、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实习相关规定,经教育无效的,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三)优化服务保障
7.各学院要确保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意外保险。由实习单位购买保险的,学院要备案保险信息。
8.提醒师生实习期间要携带必要的应急药品。在实习过程中,师生若出现突发病症,指导教师要将其及时送诊就医。
四、数据上报
各学院要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实习系统专员报送本学院的全部实习数据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