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3-15 13:11:20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534
各学院: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3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职责任务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要求)。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申报,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工作室推荐至学校,组织填写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并提供支持材料,材料目录参照附件3。对工作室主持人及核心成员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方面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申报表、支持材料和鉴定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3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常亮 电话:4301322 邮箱:nndchangliang@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要求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目录
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