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本科生实习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8-04 20:50:36 作者:张鹏飞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914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学校《关于加强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做好2021年暑期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于严峻和复杂,学院要科学研判其对实习教学的影响,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和疫情防控实际,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全面排查、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保障师生健康卫生安全和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和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二、开展实习情况排查
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精准排查各专业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和学生参与情况,做到不遗漏任何一名学生。特别是要掌握中高风险地区生源地学生实习的情况,摸清处于中高风险地区学生需参加实习的总人数,以及正在参与或计划参与实习的人数。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暑期实习教学开展情况统计表》。
三、制定实习工作预案
学院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于尚未开展的实习,要组织教研室和指导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教学计划及大纲,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整体教学安排,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可适时调整的实习教学预案,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调整实习教学任务,明确实习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对于原计划安排在中高风险地区进行的实习要取消,对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得安排现场实习,同时要做好后续的实习安排调整。
对于正在进行的实习,要积极协调,统筹安排,制定和完善
应急预案,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四、加强实习管理
(一)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指导教师的动员和安全教育,做好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安全教育、信息排查、学业指导等工作,要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教育。
(二)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实习教学工作相关规定组织实习,加强实习安全管理,组织购买学生保险。要提前做好实习(实训)基地的联系和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做好场地消杀,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备足教学用品,保证实习教学顺利开展。实习教学开展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内容、仪器设备数量、场地容量等合理进行分组,教学中全程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五、强化责任落实
(一)学院要做到心中有数,压紧压实实习教学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明确各环节责任人,要加强对实习教学全过程的监控,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
(二)实习的师生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地方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8月5日前将《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暑期实习教学开展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
pengfei6576@163.com。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暑期实习教学开展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