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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4-11 12:28:17     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9046

各学院:

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重修学习的学生,需要缴纳重修课程学分学费,现将缴纳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统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139号)要求,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和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标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所有学生,重修学分学费标准为70元/学分。

(二)2022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学生,继续执行原相关规定,在学分学费标准基础上减免20%,即55元/学分。其他学生,重修学分学费标准为70元/学分。

二、缴费方式

学生自行通过学校“服务门户”进入“财务收费系统”进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

4月12日至5月13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按照《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生选课及缴费名单》通知并督促学生及时缴费。

2.重修学生要认真查看,确认名单中本人各项信息是否正确。

3.缴费时间截止后,仍未缴费的重修课程,视为学生本人已知放弃重修,系统将删除选课记录,学生本学期内不可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及考核。

4.学生校外登录服务门户,缴费时需先开启VPN服务。

5.学生如对缴费金额和收费标准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4308446。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生选课及缴费名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


  •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生选课及缴费名单.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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