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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2:28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重修学习的学生缴纳重修课程学分学费,现将缴纳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通知如下

一、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统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139号要求,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和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标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所有学生,重修学分学费标准为70元/学分

(二)2022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学生,继续执行原相关规定,在学分学费标准基础上减免20%,即55元/学分。其他学生,重修学分学费标准70元/学分

二、缴费方式

学生自行通过学校服务门户”进入财务收费系统进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

4月12日至5月13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生选课及费名单通知并督促学生时缴费。

2.重修学生要认真查看,确认名单中本人各项信息是否正确。

3.缴费时间截止后未缴费的重修课程,视为学生本人已知放弃重修,系统将删除选课记录学生本学期内不可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及考核。

4.学生校外登录服务门户缴费时需先开启VPN服务。

5.学生如费金额和收费标准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4308446。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生选课及费名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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