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5-07 19:53:09 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573
各教学单位:
为有序推进教学工作,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教学任务落实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落实,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周次分配
2023年秋季学期自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13日,共19周,9月2日、3日报到,9月4日开始上课,第1-16周为教学周,第17周为机动周,第18-19周为考试周。
(二)学生校区分布
东区:农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2020级、2021级)、林学院、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设计类专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言学院、理学院(2023级预科班)
西区:动物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南区:兽医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沙漠治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总体要求
(一)准确落实教学任务。各学院认真核对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要求确保将教学安排落实到位。
(二)优先保障公共基础课教学安排。对教学课时长、覆盖面广的基础课,特别是分级教学的大学外语课等优先保障教学安排。
(三)周学时均衡。各教学单位根据相关课程实际情况,可以按前8周和后8周两个阶段安排教学任务,保障周课时均衡和分配合理,避免出现学生课业过度集中。
(四)合理安排教学班。同一学院内的行政班优先合班授课;同一专业的两个行政班无特殊教学要求不分班授课;同一专业的多个行政班原则上要属于同一个教学班;不同学院的班级原则上不合班授课。
(五)尽量避免学生跨校区上课。根据各学院学生校区分布实际情况,学生所属学院与开课学院合理安排教学,非必要不跨校区上课,尽量避免或减少学生跨校区上课的情况。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部)安排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注意事项具体实施,见附件1。
四、教学任务落实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内容。确保教学任务落实有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附件:1. 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注意事项
2. 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时间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