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收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4-30 09:51:36 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8344
各学院:
2023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收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统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139号)要求,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如下标准:
(一)2022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的学生,学分学费标准为70元/学分;
(二)2022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继续执行原相关规定,在学分学费标准基础上减免20%,即55元/学分,其他学生为70元/学分。
二、缴费方式
学生自行通过学校服务门户中的财务收费系统进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5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名单通知并注意督促学生按时缴费。
2.缴费时间截止后,仍未缴费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重修,其重修课程将被删除,并取消其重修该课程的资格。
3.校外登录服务门户需先开启VPN服务。
4.若对收费金额和收费标准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0471-4308446)。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选课名单
2.2023年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收费名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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