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7-04 14:50:34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32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本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做好本年度专业设置工作。
专业设置包括新增本科专业(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各学院要认真研读通知文件,精心组织填写专业设置申请表,并于7月15日之前将专业设置申请表(七份)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邮箱nndchangliang@163.com
联系人:常亮,联系电话:4308446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