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19 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5-16 08:00:43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046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对 2019 年度国家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26号)精神,学校决定对 2019 年获批的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建设成效评价范围为我校 2019 年获批的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各学院对标各专业申报信息采集表,聚焦2019 年12月专业获批以来所取得的新增项目或实质性新进展,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建设成效评价包括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及进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建设经费的投入及使用、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等核心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建设学院对标对表一流专业建设内涵要求,按照建设成效评价内容开展自我评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于2022年6月3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dchangliang@163.com.
(二)学校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建设成效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四、其他事项
1.高度重視。建设成效评价是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设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充分挖据。建设学院要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认真梳理和总结问题与不足,详细规划部署建设和改进措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高,为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认定评估打好基础。
3.结果应用。建设学院要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审读意见,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附件:1.我校 2019 年获批的 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