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03-10 14:44:10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2145
各学院(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新农科建设的目标任务,项目设置新农科建设发展理念研究与实践、专业优化改革攻坚实践、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实践、质量文化建设综合改革实践等5个选题领域,共29个选题方向。理论研究项目周期为1-2年,实践项目周期为4年。详见《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二、申报原则
(一)突出创新。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不作常规工作推进。
(二)突出特色。要根据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结合育人特色、结合工作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三)突出实践。新农科研究与改革重在实践,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改革。
三、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学院(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及教育部新农科建设相关文件,仔细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统筹设计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内容,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鼓励跨学院合作、与企业联合等方式申报。
(二)精心组织撰写申报书。要加强研究、统筹设计,根据《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合理确定选题方向,认真组织撰写《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数量不限,申报单位要做好项目初审工作,择优报送。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统筹推荐主管部门。
(三)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请于4月3日前统一将申报书(四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教务处1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wcwj@qq.com。
联系人:王杰,电话:4305355 15047116817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4.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