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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6-22 10:10:34     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4年秋季学期和2025年春季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必须严格按工作量发生的学期填报。

二、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通过“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系统”进行,网址http://load.imau.edu.cn/,输入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各教学单位务必于7月3日(含)前完成系统填报、教师确认和系统提交等工作。

三、填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必须做到认真核对,保证填报数据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学院领导要对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坚守实事求是,严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恶意拆分、多报虚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教学单位完成工作量填报核实无误后,纸质版材料要与系统填报一致,核对无误,由填报人员和分管教学院长(处长、主任)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印章,报送东区逸夫楼205室。

四、填报步骤

(一)维护教职工基本信息。

各教学单位确保本部门教职工工号、姓名、聘岗职称、岗位类别和任职状态等信息准确无误。不属于“在职”或“当年离职”的教师不在填报范围,教师信息必须删除。新进教师信息可以通过“新建”或导入的方式添加。跨部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开课学院必须核实准确其所属部门及职称。

(二)上传各类教学工作量。

按照学期依次填报课程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和实验准备工作量,填报可采用逐条填写或下载EXCEL模板通过导入方式完成,确保上传的数据数量与成功数据数量一致。

(三)开课单位发布工作量。

    各开课单位上传数据核实无误后,发布教学工作量,任课教师可确认个人教学工作量。

    (四)组织教师确认。

学院负责有组织地开展教师核对工作量工作,要求每位教师分别查看核对个人信息(包括教师工号、姓名、所属单位、职称等)、课程教学工作量明细、其他教学工作量明细和实验准备工作量明细。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状态变为“已确认”即可。如教师有跨部门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缺少承担的其他单位教学工作量时,请不要确认,待工作量齐全后再进行确认。确认信息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师不按要求进行确认,视为信息无误,由此造成的工作量与实际不符,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五)本单位所有教师分别对系统填报工作量确认完毕后,由院级管理员提交数据,提交后不可修改。

五、填报其他事项

(一)机关行政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工作量由开课单位填报,其教职工基本信息由开课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由校级管理员统一维护。

(二)教师跨部门承担教学任务发生的工作量,由开课单位负责填报。

(三)对于一个教学任务由多名教师承担,分别按照每位教师实际承担的学时数计算工作量。

(四)各教学单位工作量汇总是按照本单位教职工在全校承担教学任务学时进行统计。

(五)辅修学位教学工作量、外聘教师工作量和非当年退休返聘教师的工作量不在本次填报范围。

联系人:教学管理科包艳杰,电话:4308446(内线844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板

2.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系数详细说明

3.教职工基本信息样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6月20日


  • 附件【附件1:2024-2025学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板.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工作量计算标准、系数详细说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教职工基本信息样表.xls】已下载次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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