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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 正文

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 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8-15 14:26:04     作者:李凤鸣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052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4〕55号)有关要求,现开展学校“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申报限额

本次学校推荐教育部“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限额为8项。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符合申报要求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可参与本次推荐,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二)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三)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四)推荐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教材为学校在编教师第一主编出版教材,由第一主编填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遴选条件和推荐要求进行初审,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审核、初评工作后,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排序限额申报。

(三)学校对拟推荐教材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没有问题后,系统填报,报送相关材料。

六、材料报送

(一)“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及其附件(教材电子版、所有作者政治审查意见,盖校级党委章、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版权信息及CIP数据、其他材料)材料一式2份;

(二)“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三)申报教材的最新版次、印次样书(2本或2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1份)。

以上材料均须于2024年8月27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含word或excel文件、盖章扫描的PDF文件)分别发送至邮箱:nndjcjsyglk@

imau.edu.cn。

七、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认真传达、充分动员,科学部署、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相关教材出版单位,合力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准确把握评选条件,严格遴选标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一律不得申报。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或师德师风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的一票否决。

(三)自治区教育厅将在做好“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同时,启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规划教材遴选工作。

附件

“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相关附件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8月15日


  • 附件【“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相关附件.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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