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4-30 13:15:42 作者:李凤鸣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051
各教学单位:
现转发中国农业学会《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学(教专委)发〔2024〕1号)文件,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读,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相关纸质材料按通知要求,经教学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表》(一式两份)、《教材第一负责人政审表》(一式一份)、《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教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逸夫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nndjcjsyglk@imau.edu.cn。
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教材推荐要求进行审核、申报。
二、本次推荐的教材包括计划新编教材、计划修订教材和成书三类。其中,以成书形式推荐的应为2021年1月(含)以后出版(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教材。
三、本次推荐的教材分为研究生、本科两个层次(其中本科教材分为普通本科和应用型本科两个类型)。推荐教材包括耕读教育教材、通识课程教材、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含理论课程教材和实验实践课程教材)。
四、已经列入首批普通高等教育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的选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之内。
五、本次推荐教材出版单位为中国农业出版社。
六、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推荐,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推荐。
七、《教材第一负责人政治审查表》由各教学单位出具政治审查和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加分党委、党总支印章(另附一份未盖章审核表)。
联系人:李凤鸣 联系电话:4306091
附件:
1.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表
2.教材第一负责人政审表
3.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教材汇总表
4.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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