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11-25 10:46:25 作者:李凤鸣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893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顺利供应,依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教材征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审核
(一)审核范围
任课教师选用的所有类型的教材。
(二)审核原则
1.坚持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实行教材选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3.实行问题教材备案制度。
(三)审核内容
1.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审核方式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四级审核”程序进行。专业组初评,提出初选意见;意识形态审核组进行专项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凡未经学校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和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的教材,不得在学校使用。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
1.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2.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3.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有错字病句的教材。
5.盗版盗印教材。
6.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7.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8.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9.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等字样。
10.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审核流程
1.任课教师填写《教材选用审核表》,提交教研室。
2.教研室出具选用意见,提交教学单位教材管理工作组。
3.教学单位教材管理工作组对备选教材进行审核,专业组初评,审核教材系统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意识形态审核组进行专项审议,审核教材政治性和思想性。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须严把政治关。
4.审核结果公示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须经分党委(总支)同意,上报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
5.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评议、批准和备案。
6.学校建立校内教材使用目录,经批准和备案的教材纳入校内教材目录管理,若无修订、再版等变化情况,下次选用时可不再审,各教学单位应建立教材样书室,每学期选用订购教材要存有样书,留档备查。
二、教材选用
(一)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须选用近5年出版,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教材。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5.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6.选用境外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学校境外教材选用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文件要求,切实推动马工程重点教材在高校广泛使用,要求相关学院及教研室统一选用已出版目录内教材。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流程
1.经审核备案核准后的教材,由任课教师根据教材选用计划进行选用。
2.研室初审选用结果,各教学单位教材管理工作组进行复审,学校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和教材工作委员会终审通过后学生开始征订教材。
3.学生确定征订信息后生成采购订单。
4.所有教材应在教材管理系统进行征订,未经审核的教材不得选用、征订。
5.教学单位分党委(总支)对教材选用结果进行把关,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须严把政治关。
三、其他事宜
(一)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师端,根据教材选用计划进行选用(首次登录需激活账户,如需征订教师用书,请在教师征订选项内填写数量,教学参考书不得在此征订),外聘教师使用的教材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征订,并确保征订信息准确。
(二)选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教材管理工作组全体成员和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在《拟选用教材结果公示表》上签字,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12月11日之前同《教材选用审核表》、本学期《教材使用目录》报教务处211办公室。
(三)因特殊情况需选用5年外出版教材,需在《教材选用审核表》注明原因,学院意见栏由院长和书记同时签字,单独报备教务处。
(四)自编教材(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等)须通过《教材管理系统》进行征订,库存量不足的自编教材,需提前提交《内蒙古农业大学自编教材上传申请表》并附《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核表》和《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经审核将电子版教材上传至教务处首页“实践教学”栏目“实验实习指导书下载专区”。
(五)原则上不再补订教材。
(六)按大类招生的学院,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分专业的班级名称、人数、学号等信息于征订教材前向课程建设科提供。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8日,教材选用及征订,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在教材管理系统中进行提交,并拟选用教材结果公示;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学校教材选用审核专家委员会和教材工作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拟选用结果进行审核;
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7日,学生班长网上订购教材。
教师端操作流程见附件(附操作视频)
联系人:李凤鸣 联系方式:4306091
附件:教材征订相关附件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封闭管理教学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