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7-03 18:53:38 作者:李凤鸣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356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社〔2023〕23号)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予以转发,请认真研读公告要求,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名,参加考试。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10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9时-12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7日9时-12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16日
(五)考试时间:9月16日
考生注意:考生报名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10日17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7月12日12时前根据审核机构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二、报考对象
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注:以上考生均按2023年9月份入学后年级计)。
三、报名基本流程
考生根据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7月4日)、填写报考信息,经考区网上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等信息准确无误,照片符合要求。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如果未通过须及时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更正,重新提交。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如实填报,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院校名称和代码,区内高校在校生务必按照报名公告附件1所列高校代码和名称准确填写,在不同校区就读的在校生按照所在校区对应的高校代码填写(我校所有在校考生(包括职业技术学院)务必统一准确填写院校名称为:内蒙古农业大学,院校代码为:10129)。如高校代码填写不准确,或非在校生误选择为在校生,均会影响编排考场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设置12个盟市考区和14个高校考区。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考生应在报名时充分考虑到考试当天本人可能所处地区,就近选择考区。高校考区仅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社会考生不得选择高校考区;校外实习的在校生可选择在实习地盟市考区就近报考。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