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2-31 14:43:17 作者:利民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3129
职业技术学院,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做好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储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类别
(一)申报范围。2022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包括: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改革和能力培养,专业、课程建设研究,教学信息化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以下简称“四新”建设)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可参照《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二)申报类别。2022年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主要围绕立项指南自主确定选题进行申报。
二、推荐名额
职业技术学院限推荐2项,其他处级单位限推荐1项。
三、申报要求
项目第一主要完成单位须为我校,鼓励跨区域进行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1.项目主持人。每个申报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专任教师近3学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64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2.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应为我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
3.申报限制。项目主持人只可申报1项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已获批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各类教育教学项目,不重复申报。
四、项目评审
请各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评,并向教务处推荐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未被推荐到自治区的项目,2022年择优立项为校级项目。
五、经费支持
自治区教育厅对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均给予经费支持,一般项目一般不低于1万元/项,重点项目一般不低于3万元/项。
六、项目管理
1.过程管理。自治区教育厅对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过程管理。项目组须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撤销立项资格,并追回支持经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得随意变更。因人员调离、身体原因等确需变更的,应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
2.结题验收。教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一般项目结题验收由学校组织实施。
七、材料提交
1.各单位于2022年2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和《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表》报教务处203室(东区逸夫楼),并将电子版(申报书PDF格式,推荐表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八、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查项目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
联系人:利民
联系电话:(0471)4343962
电子邮箱:ndmzjyk@163.com
附件: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