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01-20 15:54:20 作者:徐静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发挥本科优质教材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20 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6〕4号)有关要求,现开展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在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推荐教材须符合“坚持价值引领、坚持应用为要、坚持质量为先、坚持守正创新、严守出版规范、严守纪律底线”六项基本条件。原则上应经过 2 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师生认可度高。
三、申报限额
本次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首届和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获奖教材(高等教育类)、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二)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三)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四)此前已参评但未入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公示名单的教材,本次仍可申报,占用申报单位推荐教材额度。
(五)推荐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教材为学校在编教师第一主编出版教材,由第一主编填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遴选条件和推荐要求进行初审,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审核、初评工作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申报。
(三)学校对拟推荐教材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没有问题后,系统填报,报送相关材料。
六、材料报送
(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及其附件(教材电子版、所有作者政治审查意见,盖校级党委章、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版权信息及CIP数据、其他材料)材料一式3份;
(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三)最新版次的白皮样书(含数字教材)(一式五份)、一份成品样书(并附PDF 电子版,使用U盘存储报送)。
所有材料须于2026年1月22日12点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含word或excel文件、盖章扫描的PDF文件)分别发送至邮箱:nndjcjsyglk@imau.edu.cn。
七、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认真传达、充分动员,科学部署、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相关教材出版单位,合力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准确把握评选条件,严格遴选标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一律不得申报。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或师德师风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的一票否决。
附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相关附件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