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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4-08 11:13:48     作者:张淑彦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2680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学校决定对标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条件,开展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预申报1门。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二、申报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线上一流本科课程

1.主要指在线开放课程,在线比例占80%以上,突出优质、开放、共享。

2.已上线智慧树或学堂在线平台,并完成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课程。

(二)线下一流本科课程

1.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充分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经验成果,有效运用智慧教室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2.课程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教学效果好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3.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知名教授、教学名师等主持建设线下课程。

4.各学院限报2门,已获批自治区级的课程可再次申报,不占学院名额。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1.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2.课程为已立项的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原示范课程)。

3.各学院限报3门,已获批自治区级的课程可再次申报,不占学院名额。

(四)社会实践课程

1.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2.符合以上要求的课程均可申报。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1.课程应为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2.课程为已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新增的认定范围可不受校级立项限制。具体申报条件参见《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的培育建设工作,特别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学院领导要统筹调度,在全面梳理学院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学院老师积极参与一流本科课程的预申报工作。

2.学校下阶段遴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将依据本次预申报名次进行推荐,学院应高度重视,提前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指导,提高申报课程质量。

3.本次申报为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参考的是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相关文件,正式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以教育部最终发布的文件为准。

4.若教育部最新文件中申报时间、流程与学校安排出现冲突,学校将根据最新文件调整。

四、提交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单独胶装成册(附封面、目录)、一式一份。

2.汇总表(附件3、4):一式一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由学院于4月26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逸夫楼201室)。

(二)电子版材料

1.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

2.每门课程文件以“学院-课程名-教师姓名-申报类型(类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命名。

例:林学院—种苗学—张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3.学院统一提交的汇总表需标记清楚学院名称,文件夹以“学院-申报类型”命名。

例:林学院—汇总表

   林学院—线上课程

   林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以上电子版材料由学院于4月26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邮箱jwckcjsk@imau.edu.cn

五、联系方式

课程建设科   张淑彦 4301327


附件:

1.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其他材料

3.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汇总表

4.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汇总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


  • 附件【附件1.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zip】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及其他材料.zip】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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