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验收及“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11-08 11:22:59 作者:李凤鸣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82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验收及“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验收
(一)验收范围
已获批立项建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可申请验收。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流课程按着培训、预建设、立项、验收、择优推荐自治区以上一流课程的层次依序建设,验收合格为“校级一流课程”。
1.课程负责人验收
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一流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评审指标(试行)》(附件5)进行初评,评审通过者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复审(包括申报材料及10分钟说课视频),复审通过后由学校授予该门课程“校级一流课程”称号。
2.团队成员验收
课程团队成员在负责人验收通过后再运行一轮可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一流课程验收申请表》(附件1)申请验收,验收参考“课程负责人验收”要求。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
(一)认定范围
1.2020年度预建设和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
2.其他具有课程思政示范效果的课程。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评审指标》(附件6)进行初评,评审通过者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复审(包括申报材料及10分钟说课视频),复审通过后由学校认定该门课程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
三、课程管理
(一)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自预建设算起,建设期满,对未验收合格但具有一定建设基础的课程,给予1年的整改期,1年整改期后仍未验收通过,将取消建设资格;建设期满,仍未进行课程建设的课程,直接取消建设资格;取消建设资格的课程,收回经费,2年内课程负责人不得参加课程建设相关项目。
(二)“校级一流课程”称号有效期为3年,期间学校将对一流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条件者,撤销称号;期满考核合格者可延续“校级一流课程”称号。
(三)课程负责人因故不能继续承担课程建设工作的,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提出更换负责人或者延期1年验收申请,以保证课程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四)获得“校级一流课程”称号的课程,学校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以上一流课程。
(五)认定为“自治区或国家级一流课程”的课程,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学校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持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2018年度申报预建设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已满三年建设期,此次必须全部申请验收,未申请验收及验收不通过的课程将取消建设资格,并收回经费,两年内课程负责人不得参加课程建设相关项目。
(二)已获批自治区级一流课程的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或“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无需填写申报书。(名单见附件7)
(三)课程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课程建设科(东区逸夫楼201室),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及10分钟说课视频由学院统一发至jwckcjsk@ imau.edu.cn邮箱(每门课程请按“学院-课程名称-负责人姓名”标注)。
联系人 :课程建设科 李凤鸣 张淑彦
联系方式:4301327
附件:
1.内蒙古农业大学一流课程验收申请表(包含“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三类申请表)
2.内蒙古农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申请表
3.内蒙古农业大学一流课程验收汇总表
4.内蒙古农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认定汇总表
5.内蒙古农业大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评审指标(试行)
6.内蒙古农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评审指标(试行)
7.内蒙古农业大学自治区级“一流课程”及“课程思政示范课”名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