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8-12 09:07:55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
现将《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申报及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相关课题管理规定,具有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重大、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由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对主持人有明确要求的除外)。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申请书”内指定位置。
3.每个课题限1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上限9名。每位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
4.主持人凡有在研的国家教育部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立项的各类研究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不得申报。
5.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同一年度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需在申报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签名。
6.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报告等。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一年内。
重大课题结题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 3 万字的研究报告。
(2)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 3000 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政策咨询报告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提交结题材料前被教育厅处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
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 2 万字的研究报告。
(2)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 3000 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政策咨询报告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提交结题材料前被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校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
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提交正文不低于 8000 字的研究报告。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材料要经单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学院)公章、教务处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由申请人在系统平台提交,教务处将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2.学院审核意见主要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师德规范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等方面的内容。
3.先由教务处专业建设科(逸夫楼201)审核申报纸质材料,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逸夫楼207)盖教务处公章。
三、注意事项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25年重大课题”“2025年重点课题”或“2025年专项课题”进行申报。
2.本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点-9月10日下午5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精心填写申请材料。
4.系统填报时须同时上传“申请书”填报内容的查重报告。
5.本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均设选题指南(见附件),所有选题须从指南选择,不得自拟或更改题目。
6.本年度专项课题设“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教材与语言文字应用专项课题”和“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三类。
7.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8.项目资助情况: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 万元;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教材与语言文字应用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联系人及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范静儒,0471-2856418
学校教务处联系人:毛宇,0471-4301327
附件: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