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本科教育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9-06 21:30:32 作者: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771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教财函〔2024〕5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硬化责任约束,强化目标管理,做好过程监控,推进绩效评价,注重结果应用,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水平,2025年将继续实施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全面实施项目-预算-执行-绩效的监管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遴选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要以一流专业建设为引领,突出学校优势和办学特色,提高资金配置效益。
(二)绩效管理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项目绩效目标要明确、合理、具有可考核性。项目安排要与预期经济和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相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衔接。
(三)滚动管理原则。项目库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列预算项目,与财政中期规划相衔接,新一轮项目规划在上一轮项目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按照“急需优先,近详远略”的编制原则,本年度重点做好2025年度项目库建设细化工作,同时兼顾2026 年和2027年项目库储备工作。
(四)优先支持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提质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教学实验平台项目:理工农医类一般(下同)不高于 150 万元/项,文史类项目不高于 50万元/项。
(二)专业建设项目: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80万元/个、自治区级40万元/个。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提质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
(二)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所有申报入库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明确的绩效目标。
四、申报流程
(一)各学院(部)要合理规划项目,确定绩效目标,填报附件3-7,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12点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东区逸夫楼北侧219室),电子Word及PDF扫描版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jwcsjjxk@imau.edu.cn
联系人:张淑彦 电话:4301322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提质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2025年本科教育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4. 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5. 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论证书
7.项目预算申报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