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学院、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6-06 12:57:58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710
各学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学院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3〕3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学院、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示范性特色学院
(一)现代产业学院(自治区级第二批)
申报条件:符合《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申报要求。
(二)专业特色学院
专业特色学院包括但不限于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示范性能源学院、智慧农业学院。
申报条件:符合《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公布的各类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指南的申报要求,相关专业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
(三)未来技术学院
申报条件:符合《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申报要求。依托学科原则上为国家一流学科或自治区一流拔尖学科,相关专业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且在相关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及特色;与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合作关系,且与所申报技术领域一致。
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
1.符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
2.依托的学科为自治区一流拔尖或一流建设学科;依托的主要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且在相关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及特色。
3.建设范围包括基础理科、基础医科和基础文科3类,具体为:
(1)基础理科,包含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心理学等。
(2)基础医科,包括基础医学、药学等。
(3)基础文科,包括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示范性
特色学院、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组织人员研究制定学院及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2.项目申报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结构等,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
3.符合条件的学院填写相应建设点申报书,于6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邮箱nndchangliang@163.com。
联 系 人:常亮 联系电话:0471-4301322
附件:1.自治区级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点申报书
2.自治区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点申报书
3.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
4.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5.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6.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
7.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