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12-31 12:06:41 作者:张淑彦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性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1.2026年3月5日前完成选题和开题工作。
2.2026年4月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3.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重复率检测和AIGC检测。
4.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评阅。
5.2026年6月1日前完成校内抽检。
6.2026年6月5日前完成答辩。
7.2026年6月10日前完成终稿入库及成绩录入工作。
8.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9.2026年7月5日前完成总结整理和归档工作。
以上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初步进度安排,后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新修订《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更新《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抽检、答辩和评优等工作均须在毕设系统中进行,学院在系统中可自行设置题目申报、选题、中期检查的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的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3.各学院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把好学生毕业设计质量关,做好各阶段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沟通,并做好指导记录。同时,鼓励各学院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特别是校企合作单位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担任指导教师,学院须同时配备一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以便更好地掌握进度。学生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学院须与校外单位签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学生培养要求及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学生校外期间的安全教育与全过程管理工作。
5.选题要严格把关,要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指导教师与学生要充分论证题目的可行性。农工理科类专业的选题要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和行业企业一线需要;经管文法艺类专业选题应能反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需要。各专业应保证至少有50%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6.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多样化,除传统学术论文外,支持学生采用与专业紧密相关、能充分体现综合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毕业作品(报告)等形式完成。
(1)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或专业特点并结合行业企业标准,制定毕业作品(报告)的形式和要求,学院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将规范和评价标准提交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提交毕业作品(报告)时,学生还须同时提交毕业作品(报告)的创作说明文字性材料(正文不少于2000字)。
(2)对于选择毕业作品(报告)等非传统形式的学生,学院仍需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工作,其基本流程、要求与传统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同,保证质量。
7.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规范撰写,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外国语言文学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除外),毕业设计(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
三、其他要求
1.严格强调各项工作截止日期,教务处将对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对出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将根据情况处理,对出现问题的学院进行通报。
2.指导教师要落实学术规范第一监督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指导,规范引用他人文献。出现伪造、抄袭、代写、买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等作假行为,将予以追究责任。
3.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所有的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后,毕设论文将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论文抽检。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把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前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抽检准备。
4.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盖章纸质版。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3)《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4)《本科生毕业作品(报告)备案表》。
联系人:张淑彦、赵远森,联系电话:0471-4301322,邮箱:jwcsjjxk@ima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3.《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及附件
4.《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5.《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