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6-19 19:49:09 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68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3年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必须严格按工作量发生的学期填报。
二、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通过“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系统”进行,网址http://load.imau.edu.cn/,输入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各教学单位务必于7月8日以前,完成系统填报、教师核对和系统提交等工作。
三、填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必须做到认真核对,保证填报数据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学院领导要对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坚守实事求是,严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恶意拆分多报虚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教学单位完成工作量填报核实无误后,纸质版材料要与系统填报一致,核对无误,由填报人员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印章,报送东区逸夫楼教务处205室。
四、填报步骤
(一)各教学单位维护本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确保教职工工号、姓名、聘岗职称、岗位类别和任职状态等信息准确无误。任职状态已不是在职或当年离职人员,其基本信息必须删除。新进教师信息可以通过新建方式添加。
(二)按照学年或学期依次填报课程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和实验准备工作量,填报可采用逐条填写或EXCEL模板导入方式完成。
(三)学院负责有组织地开展填报工作,要求每位教师在各教学单位自行规定的核对日期之前登录系统,核对本人工作量是否准确无误,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
(四)本单位所有教师分别对系统填报工作量核对完毕后,经学院负责人再系统审核无误,由院级管理员提交数据,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可再次修改。
五、填报其他事项
(一)机关行政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工作量由开课单位填报,其教职工基本信息由开课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由校级管理员统一维护。
(二)教师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发生的工作量,由开课单位负责填报。
(三)对于一个教学任务由多名教师承担,分别按照每位教师实际承担的学时数计算工作量。
(四)各教学单位工作量汇总是按照本单位教职工在全校承担教学任务学时进行统计。
(五)辅修学位教学工作量、外聘教师工作量和非当年退休返聘教师的工作量不在本次填报范围。
联系人:教学管理科包艳杰,电话:4308446(内线844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板
2.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系数详细说明
3.教职工基本信息样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