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6-03 12:39:01 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6084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整体部署,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程考试安排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B | 7月1日 09:00—11: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7月1日 15:00—17:00 |
普通化学A、B | 7月2日 09:00—11:00 |
大学英语4 | 7月2日 15:00—17:00 |
高等数学A2、B2 | 7月3日 09:00—11: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7月3日 15:00—17:00 |
普通物理学C | 7月4日 09:00—11:00 |
大学英语2 | 7月4日 15:00—17:00 |
线性代数A | 7月5日 09:00—11:00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7月5日 15:00—17:00 |
有机化学 | 7月6日 09:00—11:0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7月6日 15:00—17:00 |
二、专业课程考试要求
1.学院根据专业课程结课时间及实际情况在校历考试周结束前安排考试(周六日也可安排)。
2.考试场次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 -17:00;晚上19:30-21:30。
3.各教学单位须考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课程考试排考等工作,所有考试安排录入教务系统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三、注意事项
1.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教研室为核心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施考;学院考试工作小组及院督导组要按时巡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学院要提前通知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本人考试安排,按时参加对应科目考试,避免考试迟到或缺考。
3.所有学生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学生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管理。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学院必须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肃考风考纪,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坚决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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