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收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10-17 18:28:59 作者:包艳杰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3343
各学院:
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收费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统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139号)要求,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如下标准:
(一)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学生,学分学费标准为70元/学分;
(二)2022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的学生执行原相关规定,在学分学费标准基础上减免20%,即55元/学分,其他学生为70元/学分。
二、缴费方式
学生自行通过学校服务门户中的财务收费系统进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名单通知并注意督促学生按时缴费。
2.缴费时间截止后,仍未缴费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重修,其重修课程将被删除,并取消其重修该课程的资格。
3.校外登录服务门户需先开启VPN服务。
4.若对收费金额和收费标准等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人:雷宇 电话:0471-4308446。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选课名单
2.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学分学费收费名单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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