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4-29 15:25:41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1195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学生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现对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1.大一年级专业课考试截止时间为7月3日上午,大二年级为7月9日,其他年级为7月5日。专业课考试集中于第十三、十五、十七、十八、十九周进行,学院可根据课程结课时间及学生复习情况任选以上周次安排考试(周六日也可安排)。考试时间段为:上午8:00-10:00,10:10-12:10;下午14:30-16:30,16:40-18:40;晚上19:30-21:30。
2.学院如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要求日期及时间内考试的专业课,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教研室主任及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提前一周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于考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课程考试的排考等工作(所有考试的截止录入时间为6月20日),并通知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考试安排。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教研室为核心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施考;学院考试工作小组及院督导组要按时巡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