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0-29 10:37:49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22775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试风气,严肃考试纪律,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对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2021年1月8日10:10-12:10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021年1月11日10:10-12:1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21年1月11日14:00-16: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21年1月12日10:10-12:10 |
大学英语3 |
2021年1月12日14:00-16:00 |
有机化学 |
2021年1月13日10:10-12:10 |
线性代数 |
2021年1月13日14:00-16:00 |
普通物理学 |
2021年1月14日10:10-12:10 |
分析化学 |
2021年1月14日14:00-16:00 |
民族理论与政策 |
2021年1月15日10:10-12:10 |
高等数学 |
2021年1月15日14:00-16:00 |
大学英语1 |
2021年1月18日10:10-12:10 |
普通化学 |
2021年1月18日14:00-16:0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021年1月19日10:10-12:10 |
二、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
1.老生专业课考试时间:第十周、第十四周、第十八周、第十九周
新生专业课考试时间:第十八周、第十九周、第二十周
学院可根据课程结课时间及学生复习情况任选以上周次安排考
试(周六日也可安排)。考试时间段为:上午8:00-10:00,10:10-12:10;下午14:00-16:00,16:10-18:10;晚上18:00-20:00。
2.学院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要求日期及时间内考试的专业课,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教研室主任及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提前一周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于考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课程考试的排考等工作(所有考试的截止录入时间为12月31日),并通知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考试安排。同时于第九周(11月5日)、第十三周(12月3日)、第十七周(12月31日)前将学院2020秋季学期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jwckwb@imau.edu.cn。
2.试卷用纸及打印格式要求统一、规范(具体要求见教务处网页-规章制度-《内蒙古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自本次考试开始使用新版样卷格式(附件2)。命题教师必须对试卷进行认真校对和检查,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在新版“内蒙古农业大学课程试卷审批表”(附件3)中审核签字盖章后,至少考前2周交至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印制时需提交新版试卷审批表(纸质版),取卷时要认真核对试卷数量,确认无误后签字取卷。
3.各学院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要进行严格审核,原则上除生病住院治疗或家庭发生重大事件外,一律不得缓考。因以上原因需要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填写新版“内蒙古农业大学缓考申请表”(附件4),经班主任、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后,在考前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审核,待审批通过后才可参加缓考。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办理缓考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逾期不办或申请未批准但未参加考试者,作缺考处理。学院需留存缓考申请材料,待教师提交正常考试成绩之后将缓考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系统。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教研室为核心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施考;学院考试工作小组及院督导组要按时巡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