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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填报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06-30 10:44:23     作者:常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1590

各教学单位:

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按时完成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填报统计工作。

一、填报方式

工作量填报采用工作量核算系统进行,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2年7月20日之前完成填报、教师核对和提交等工作。

工作量核算系统网址为:load.imau.edu.cn,用户名、密码采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

二、填报步骤

1.各教学单位维护本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确保教职工工号、姓名、聘岗职称、岗位类别和任职状态等信息准确无误。任职状态不是在职或当年离职人员,其基本信息须删除;新进教师信息可以通过新建方式添加。

2.按照学年或学期依次填报课程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和实验准备工作量,填报可采用逐条填写或EXCEL模板导入方式完成。

3.教师在各教学单位规定核对日期之前登陆系统,核对其工作量是否准确无误,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学院。

4.所有教师对工作量核对完毕后,院级管理员提交数据,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三、填报其他事项

1.严格按工作量产生的学期填入对应学期,学期分为2021秋和2022春。

2.机关行政人员承担的教学任务工作量由开课学院填报,其教职工基本信息由开课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由校级管理员统一维护。

3.教师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产生工作量,由开课学院负责填报。

4.如果多名教师承担一个教学任务,按照其实际承担的学时数计算工作量。

5.辅修学位教学工作量、外聘教师工作量和非当年退休返聘教师的工作量不在填报范围。

6.各教学单位工作量汇总是按照本单位教职工在全校承担教学任务学时进行统计。

7.示范课程系数1.5,只限2021年秋学期的课程,2022年春季学期课程乘以默认系数1.0.

联系人:常亮  0471-4308446

附件:

1.2021-2022学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板

2.工作量计算标准、系数详细说明

3.内蒙古农业大学示范课程及教师名单

4.教职工基本信息样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29日

 

  • 附件【附件1:2020-2021学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板.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工作量计算标准、系数详细说明.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内蒙古农业大学示范课程及教师名单.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教职工基本信息样表.xls】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因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考试教学楼封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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