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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6:27作者:赵远森 编辑:范斌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科生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毕业文管理工作,提高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毕业论文工作在分管校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负责毕业论文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并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负责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归档负责确定校内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以及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其它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等),明确各方职责及要求。教研室负责落实毕业论文各项具体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  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实验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一般不超过8人。

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指导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对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指导学生按照规范撰写毕业论文,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规范毕业论文写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外国语言文学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除外),毕业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合理引用文献和资料,杜绝抄袭行为;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  学生职责

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论文。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努力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弄虚作假、抄袭、伪造他人成果,违反者按《内蒙古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有事要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条 毕业论文撰写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执行。毕业论文完成后,按学院要求装订成册,同时交回相关资料及诚信承诺书。毕业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内容向外泄露或发表。

第五章  毕业论文主要环节

第十 选题。学院应根据专业教学进度和学科特点适时安排选题,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全面综合的训练。同时要把握“一人一题”原则,对于团队合作课题,每名学生都应有明确、需要独立完成的任务,保证每个学生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不同。

第十 开题。学生开题前要认真研究选题,做好资料收集、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等工作。学生开题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未通过者延期开题。

第十三条 中期检查。学院要重点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对未按进度完成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提醒,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解决。中期检查后,毕业论文题目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改变题目或内容的,须提交申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备案,题目改变须重新开题。

第十四条 重复率检测。

学院要加强对师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使用重复率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论文进行全文检测。毕业论文重复比例≤30%,同意参加本次答辩;30%<重复比例≤50%,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是否可以参加本次答辩;重复比例>50%,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三个月后可申请复检,检测后,重复比例仍>30%,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学院要将相关材料做好存档备查。

(三)学位申请人对毕业论文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是否可以参加本次答辩,学院要做好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评阅。学生毕业论文定稿且重复率检测通过后,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将论文终稿、诚信承诺书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及成绩评定表》交学院。学院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的内容、质量和格式等进行审查,也可以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阅,评阅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六条 抽检送审。学校对学院评阅合格的毕业论文以专业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按照学科专业送校外相应研究领域专家评议,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抽检送审结果合格的毕业论文可取得答辩资格;抽检送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答辩资格,按延期毕业处理,当年成绩记为不及格。

第十 答辩。

学院负责安排和组织答辩。抽检送审结果合格的论文、没有被抽中送校外专家评议且学院评阅结果为“合格”的论文可进入答辩环节。指导教师一般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过程,如需参加,不参与评分。

)凡在首次答辩时被取消答辩资格者或不及格者,在重新提交毕业论文获得答辩资格后,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一般在当年11月底前完成。无故不参加延期答辩、未获得延期答辩资格或答辩仍不及格的学生,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论文。

第十 成绩评定。毕业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评分按30:10:60的结构组成。答辩小组根据结构分确定最终成绩。

十九 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由学院评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第六章  总结与归档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要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毕业论文工作概况、具体实施情况、质量保障的经验与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要认真总结和分析产生的原因,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档案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诚信承诺书、答辩申请及成绩评定表和其他相关表格、设计图纸、软硬件成果等,由学院负责统一保存或归档。学院保存毕业论文及有关图纸至少五年,相关电子文档长期保存,校级优秀毕业论文送档案馆存档,毕业论文管理过程材料长期保存。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档案装订。各学院制定论文具体装订要求,封面纸张材质、大小、字体和颜色等须统一。毕业论文左侧装订成册,顺序为:封面、诚信承诺书、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包括原始实验数据、程序、设计图纸)等。毕业论文管理过程材料单独装订成册,顺序为:封面、目录、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申请及成绩评定表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本办法执行,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 双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内农大教字〔2015〕2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4.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审定意见表

  5.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复检申请表

  6.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申诉表

  7.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及成绩评定表

  8.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9.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更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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